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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元强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:为武汉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
要坚持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相结合,完善党委领导、人大主导、政府依托、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,突出公共卫生、基层治理、生态环境、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,切实提升地方立法质效,以良法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。
要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,围绕职能科学、权责法定,依法全面优化政府职能;坚持依法决策,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;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,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。
要坚持人民至上,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,认真研究解决法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。
要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,认真组织实施“八五”普法,积极弘扬法治文化,强化依法治理,不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。
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,压紧压实政治责任,加强协同配合,夯实筑牢基层基础,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,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。
要抓紧抓严“关键少数”,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、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带头尊崇法律、敬畏法律,了解法律、掌握法律,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动发展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、应对风险的能力。